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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流动人员身份确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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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1.《关于国家不包分配大专以上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发〔2000〕119号)
2.《重庆市人事局关于执行渝人发〔2001〕119号文件中有关身份确认问题的通知》(渝人发〔2001〕50号)
3.《重庆市人事局关于执行渝人发〔2000〕119号文件的补充通知》(渝人发〔2001〕123号)
4.《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简化内部办事程序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6〕153号)
二、服务对象及申请条件
1.流动到市外工作,而当地政府人事部门要求明确干部身份、完善相关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和较强的专业基础知识;
3.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报送材料
1.外省市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机构商调函件复印件;
2.《国家不包分配毕业生就业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两份;
3.《身份确认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
4.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及填表注意事项
第一步:申请人到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大学生工作部领取《国家不包分配毕业生就业登记表》、《身份确认申请表》;也可登陆www.cqxsjy.com【身份确认】栏目下载表格。
第二步: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表格,用铅笔在《登记表》右上角写下联系电话。
1.《登记表》填写要求见国家不包分配毕业生就业招收申请人递送材料以及填表注意事项;
2.《申请表》填写要求如下:
“本人身份”一栏,申请人不填;
“招生性质”一栏,在“不包分配”下的空格里打上“√”;
“何地何单位工作”一栏,填写重庆市企业单位,此处所填单位名称与“所在单位工作鉴定情况”一栏所盖公章单位为同一单位;
“简历”一栏,申请人从小学填至现在的情况;
“所在单位工作鉴定情况”一栏,由单位填写,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无主管部门的,此栏不填;
“区县人事部门意见”一栏,申请人工作单位如属区县(自治县、市)属单位,由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机构对申请人的递送材料进行核对,审核无误后加盖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机构印章,由所在区县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机构统一报送市人才中心大学生工作部。
办理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嘉州路36号
办理部门: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大学生工作部
咨询电话:023-86898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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